《凌微经 · 理悖相涵》导论:“我思”事实——知识理论之根基
返回《凌微经》总目录导论“我思”事实——知识理论之根基引论知识与认知1、知识来源与动态校验一切知识必然源于感性觉察与理性思考并接受客观变化与主观反思的动态校验。若非经历感性觉察则知识无从产生若非经过理性思考则知识无法关联若非伴随客观变化则知识无处应用若非同步主观反思则知识无可认定。知识是意识思维过滤关系变化的不确定性内容后筛选出的确定性内容。但在动态变化中“确定”与“不确定”总是相对互涵的——这是“对称性共生关系”的必然。2、确定性、不确定性与二律背反假设变化只具有纯粹的确定性那么AA将永恒成立。而这意味着“绝对静止”必不发生任何变化乃至此形式化的文字亦无法呈现。假设变化只具有纯粹的不确定性那么A≠A将永恒成立。而这意味着变化是断裂的但断裂的变化无法发生关系作用等同于“绝对静止”不可称之为“变化”。“二律背反”的本质是其“确定性”推导排除了“不确定性”而导致的形式逻辑的“悖论”其意义是恰恰证明了变化之中的“不确定性”不可排除而非证明“确定性”的崩塌更非证明变化之外另有“不可知的神秘之物”。任何形式化的逻辑推导皆是确定性的推导。其假设、推理、结论皆是关于变化过程“确定性”的描述并不能涵盖变化关系的“不确定性”。故不能做为反思的前提。3、观察者递归于局部与全局的关系之中在反思中我们必须考虑任何观察者必然递归在观察事实的变化当中而观察者的观察也必然递归成为变化事实的一部分。我们的观察、反思及实践皆是变化全局的局部。变化全局受局部影响但不受局部控制。否则只具有纯粹不确定性或确定性全局便无从构成亦无从变化。因此变化过程只可经历相似不可推导为“重复等同”。变化的“重复等同”是意识思维忽略“不确定性”而聚焦“确定性”的主观认知并非客观事实。那么如何锚定可靠事实与认知依据下文将对此展开论述。一、从“我思”之事实到源发之推定1、“我思”事实始终在场并持续进行之动态事件世间万象之“事实”无论迷幻梦境、虚拟现实或清醒世界唯一无可悬置、无可否认、必定可靠的根本事实是“我思”之始终在场并持续进行。虽然此“我思”之事实无法证实“我思”之内容是否为事实但其作为“持续发生的事件”是坚不可摧的绝对事实。假设此非事实则一切事实皆无从认定一切认知皆陷入虚幻一切知识皆毫无意义一切学科皆尽失根基。2、“静态自悖”机制此“事实”并非“静态事物或实体”而是“动态过程及关系”。因为“思考”和“实现”都是动态事件假设此事实是静态事物或实体则“我思”无法思考且无法实现(即不构成“我思”事实)。因此此“事实”的确认绝非静态快照被快照外的“静态之我”所指认而只能是动态思维的过程自指。没有“动态过程”便没有静态事实。任何静态事实只可在动态过程中被“遍历”实现绝对无法脱离动态过程而“孤自”实现。任何静态事实的“孤自”实现皆立即引发“动态界分事件”。而这可称之为“静态自悖”。“静态”是指静止状态的实例实现(即呈现)“自悖”是指“实现”这一动态事件立即构成自身(即静止状态)的瓦解。总之纯粹的“静态”无法实例实现实现即“动态”纯粹的“确定”不可确定自身确定即“变化”。进而言之若将“静态”视作系统则“没有外部的系统必然在消灭自身终态的动态过程中构建自身”。“静态自悖”并非“先验或超验”、“存在或非存在”的静态指涉而是“动态事件”的持续自指实现它是“静态事实与动态过程”的自生发机制。3、“静态自悖”的表达局限与推定依赖此机制用“静态自悖”四个文字表达是进入公共交流的理性表达方式倘若用“沉默”或“不思”来表达则是个人体悟的感性表达方式。但是这两种表达都是“指月之指”而非“月亮”本真。本真是二者表达所指的同一意义的实例实现即“不得不持续发生的动态变化”。无论用语言、文字、沉默、不思或其它任何方式来表达此机制都立即证明变化的正在发生——即此机制“绝对有效”的事实。此机制是基于“我思”之始终在场并持续进行这一可靠事实由“我思”之切身体验并反思校验所推定。虽然“我思”之事实不能证明此推定的正确性但“我思”之切身体验并反思校验的持续进行却可以检验其符合性。而一切不符合“我思”之事实的“我思”推定会在被表达的瞬间自行瓦解。4、“我思”的关系溯源、同一性与差异性通过对“我思”之事实的反思辨析可以发现“我思”并非“我的思考”而是“思考的我”。“我”归属于“思考”而非“思考”归属于“我”。“我”因“思考”而生无“思考”则无“我”——即“我”不可实现。“我”是“思考”的自指实现。“思考”既是主观认知判断的连续递归过程也是客观差异界分的连续递归过程。“主观认知判断”与“客观差异界分”是变化过程中特定区间域的“一体两面”现象。变化过程中特定区间域的独属连续性可称之为“自身同一性”独属递归性可称之为“自身差异性”。于是我们可以进行推本溯源“我”源于“思考”“思考”源于“动态事件”“动态事件”源于“静态自悖”。5、动态变化的源发推定顺此我们推定源初的静态是不具有同一性或差异性的物理均匀(A非A、逻辑未诞生、无任何可指涉的先验或超验事物、无区间域)不一不异、无二无别、孤同不变、浑然对称。其在自身实例实现的动态事件中既诞生自身亦瓦解自身(即动态区间域的静态起始截面)使“事实(存在)”与“非事实(非存在)”同步共生也即对称性自发破缺为有指涉意义的“同一”与“差异”的动态对称(但观察非对称)关系——“差异即存在孤同则不存”若脱离实例实现的动态事件其自身便无指涉意义。若追问“静态如何可能”可析静态只在动态变化中实现。它是动态变化的截面与内容而非动态的原料或前置项。若追问“自悖动力何源”可解实现或不实现皆是界分事件界分则实现。故其无需依赖不可言说、先验或超验之指涉。动力在实现中自生自悖在实现中自用静态在实现中自凝。由此可见因“静态自悖”而自发的“动态变化”是一切主观或客观、先验或经验之事物赖以诞生并存在的根源包括事实、过程、关系、信息、时空、物质、意识、先验逻辑、先验统觉、经验体验、规律、知识……乃至超验神秘皆不例外。二、逻辑、事实、矛盾及本象之根源无论本体或现象皆因动而生因静而灭静必涵动灭必共生。这并非逻辑之矛盾而是逻辑之依赖。逻辑与事实皆在动态变化中诞生。作为意识思维的能动机制即动态逻辑可称之为“思辨逻辑”作为其推理分析的形式工具即静态逻辑可称之为形式逻辑。思辨逻辑与形式逻辑皆在“差异界分并递归”(即事实因实现而自生发)的“源发逻辑”中诞生。此源发逻辑可称之为“元逻辑”。而客观事实便是“元逻辑”活动本身其呈现为连续动态过程的全局关系变化。“矛盾”则是意识思维试图以静态逻辑框定动态变化的主观认知之产物。三、“我思”之一体两面及主客观之关系“我思”之“我”所对应的本体是连续变化的客观事实之特定局部。该局部所呈现的“一体两面”现象即客观物质面与主观意识面——亦即局部客观事实与个体主观认知。故可推定客观是对主观的涵容主观是对客观的聚焦。观察不对称是局部与整体的不对称。四、理论公设与知识根基综上《凌微经》基于“我思”之事实即基于逻辑理性(理论)与经验感性(实践)互校的哲学立场推定自身理论的三大基础公设。公设一存在“差异即存在孤同则不存”。公设二事实“任何未发生、正发生或已发生的事实都是正在递归发生的事实”。公设三认知“认知不可自证但可自验”。此三公设并非先验或超验之预设而是“我思”之事实跨越“真幻与主客”之统摄。认知依据由此而定知识学科因此而立。故一切探究之成立或检验终赖于此。五、逻辑自指与理论校验本文通过文字形式表达思考与事实属于使用形式逻辑表达思辨逻辑与元逻辑。真正的思辨逻辑是思考过程本身真正的元逻辑是变化事实本身。但其作为变化事实的一部分已成为动态关系中被持续校验中的知识之一。六、参考文献1.笛卡尔《第一哲学沉思集》Meditationes de Prima Philosophia关联性笛卡尔提出“我思故我在”Cogito, ergo sum旨在为知识寻找一个绝对确定的静态基点“我”为实体以此抵御“不确定性”的侵蚀。本文认为任何寻求“纯粹确定性”基石的尝试皆因排除了“不确定性”而陷入“静态自悖”并指出“我”并非静态基点而是“思考”动态过程中的自指实现——这是对笛卡尔静态物化之“我”做根本性倒转。2.康德《纯粹理性批判》Kritik der reinen Vernunft关联性康德在“先验分析论”中探讨了知性范畴如何构成经验对象的可能性区分了现象与物自体并将“二律背反”归咎于理性逾越界限。但本文观点与之截然相反首先论证“二律背反”恰恰证明“不确定性”不可被剔除但并非理性崩蹋而是形式逻辑误用其次否定“物自体”的假设认为变化之外不存在任何不可知的“神秘之物”最后提出“元逻辑”从根本上解构康德先验哲学框架。3.黑格尔《精神现象学》Phänomenologie des Geistes关联性黑格尔将精神Geist理解为一种在历史中展开的、自我否定的辩证运动过程。其理论带有强烈的目的论色彩通向“绝对精神”的最终综合与同一性回归是一种追求确定终点的形式逻辑推演。本文的“静态自悖”及“差异即存在”摒弃任何终极目的与最终综合强调变化是非目的论的“对称性自发破缺”且局部永远无法控制全局并拒斥绝对同一性的最终达成。本文完返回《凌微经》总目录